石泉水泥厂的发展与改革
2007-10-30 14:42  文章来源:石泉县经贸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调研

  石泉县水泥厂属县社于1976年联办的小型企业,由古堰公社革委会派员代管,设计能力为年产325#普硅水泥7000吨,实际达产50%。1982年经安康地区计委批准,同意扩建“石泉县第一水泥厂”。1984年,县政府收归经委下属国有企业,开始正式扩建为一条设计年产2万吨425#普硅水泥的回转窑生产线。1985年经安康地区计委批准,同意扩建“石泉第二水泥厂”。1986年县政府决定,扩建一条设计年产5.76万吨425#普硅水泥的回转窑生产线,1988年7月完成筹建任务。1988年8月县政府决定,将“石泉第一水泥厂”和“石泉第二水泥厂”合并,组建“陕西省石泉县水泥厂”。企业规格定为县办国有中型企业,设计能力为年产425#、425R型、525#普硅水泥7.76万吨,拥有固定资产2287万元,工业总产值1200万元,占地面积6.7万平方米,职工总数625人。2001年,按国家行业政策关闭了一条生产线,又对原设计年生产能力7.76万吨,¢25×40m“泾阳型”回转窑生产线进行了扩建改造,年生产能力已达到15万吨。现企业占地面积7万平方米,资产总额近4000万元,在册职工460余人,其中在岗人员270人,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0余人。
  石泉县水泥厂投产后1997年(年产量2275吨)至1988年(年产量1.63万吨)的十余年间,虽然经过全厂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,年产量始终在1万吨左右徘徊。企业长期亏损。1990年全面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后,狠抓降耗促产,当年减亏66.43万元。1991年实现税利47.6万元,使企业甩掉亏损的帽子,扭亏为盈,当年盈利10.1万元。1992年再次实现税利51万元。1993年实现税利154.88万元,其中上交100万元。1994年克服了干旱限电,原燃材料大幅度涨价、南下打工潮冲击等不利因素,11月份又兼并了亏损120多万元长期停产的县建材厂。实现税利114万元,上交81.5万元,其中,兼并后的机砖分厂仅用了2个月就减亏8万元。
  在石泉县水泥厂发展壮大的基础上,1994年底经县政府批准组建了陕西省石泉县建材总厂,石泉县水泥厂是总厂的核心企业。建材总厂组建伊始的1995年,由于长期干旱停电停水,以致生产不足,水泥厂当年生产水泥仅4.6万吨,生产经营及经济效益处于低谷。1996年,在市场极度疲软的情况下,水泥产量比1995年净增4千吨。1997年力克各种不利因素,使水泥产销量突破历史纪录,达到6.68万吨。1998年,完成产销水泥7.2万吨,再创历史新高。1999年至今的几年间,是水泥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几年。水泥厂在资金极度困难的情况下,坚持一手抓生产经营,一手抓技术改造取得了长足发展。
特别是2001年通过对5.76万吨生产线实施节能提产技术改造,2002年,水泥产销量达到14.04万吨。生产的“银屏山”牌P.032.5、P.042.5普通硅酸盐水泥和P.032.5R型、P.042.5R型普通硅酸盐水泥及缓凝水泥,全部采用国标和新工艺生产,产品质量连续十年在全省统检评比中获奖,三次在全国统检评比中进入百强,多次被市消协推荐为“消费者信的过的商品”。产品分别被安康飞机场跑道工程、西康铁路、安石二级公路、安康邮电大楼及医技大楼、石泉电站等重点工程选用。企业先后荣获省级“文明单位”、“重合同、守信用企业”、省、市“优秀企业”等荣誉50余项,“银屏山”商标获“陕西省著名商标”。
  由于各种原因,企业包袱过重,按照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加快国有(集体)企业改革步伐的决定》和县委、县政府《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(集体)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》的要求,该企业于2004年2月13日向石泉县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,石泉县人民法院于2004年2月16日作出民事裁定:宣告石泉县水泥厂破产。企业改制不改业,改制后成立了银屏水泥公司,生产经营很快恢复正常,仅2006年6月底到12月半年时间生产水泥62350吨,销售收入2100万元,上缴税金98.2万元。2007年初实行二次改制,由民生建材公司租债经营,元—7月企业高效运转,生产水泥79728吨,销售收入2551.3万元,实现税金125.6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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