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“十一”旅游黄金周商贸服务工作安排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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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9-25 10:41 文章来源:石泉县经贸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石泉县经济贸易局
关于二00七年“十一”旅游黄金周暨
中秋节期间商贸服务工作安排意见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各商贸服务企业:
2007年中秋、国庆双节即将来临,我县将迎来燕子洞等旅游景点的开园盛会,为让全县人民和各方来宾过一个轻松愉快的节日,根据县委、县政府的统一部署,现就做好节日期间的商贸服务工作安排如下,请认真组织落实。
一、总体要求:
围绕“吃、住、行、游、购、娱”,商贸流通、餐饮服务业要做到“热情接待,周到服务,保障供给,价格平稳,安全消费”,最大程度满足群众和游客各方面的需求。
二、具体措施:
各商贸流通、餐饮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商贸服务工作。今年的黄金周,对于展现我县对外开放形象意义非凡,对于商贸服务企业将会带来长期商机效应。因此,各商贸服务企业要围绕“二十字”要求,周密安排,提早准备,认真组织。
一是做好商品供应。家友公司、民威、海星等重点商贸企业要组织好节日期间的商品供应,特别是家友公司要以南区四乡镇为重点,抓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,突出再建设一批连锁农家店,未挂牌的国庆前必须挂牌。在商品组织上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快餐食品和饮品,以备高峰期游客的基本需求。做到不断挡,不脱销,及时配送。
二是努力增加接待能力。针对目前我县餐饮、住宿等饮食服务接待能力严重不足的状况,各餐饮、宾馆、旅店要提早准备,最大限度的挖掘接待潜力,扩大接待能力。同时要发挥各乡镇所在地的餐饮、旅店的接待作用。各乡镇在安排好辖区内“农家乐”饮食接待的同时,还要指导他们做好住宿接待。
三是抓好优质服务。各商贸、餐饮服务企业应对员工进行一次系统的业务培训,提高服务质量;同时做好环境整治,改善店容店貌,各商贸企业、超市、饭店、宾馆要对店堂内外进行美化、亮化,张灯结彩,达到美观、洁净,烘托节日氛围。
四是严格商品质量管理。各商贸企业要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,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,要在店面醒目位置悬挂向公众承诺的“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”的标语。特别是要注意肉食品及其它食品的质量安全。所有餐馆、食堂认真做好室内外消毒保洁工作,保证营业场所空气清新。要保证食品采购质量和安全。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市、返回、销毁制度,确保消费安全。
五是保持物价平稳。严禁在节日旺销涨价,哄抬物价,不出现节日期间物价大的波动。
六是做好信息沟通和情况报告。各乡镇政府、各商贸餐饮服务企业要加强信息沟通,在节日期间接待情况和消费情况及价格异常波动情况,实行每日情况报告。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和沟通,以便统一协调和处理。
经贸局联系电话:6321716 6313150
联 系 人:娄 伟 张洵安
二00七年九月二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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