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陕西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安康市石泉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商务动态 >  正文
石泉县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
2007-06-14 09:03  文章来源:石泉县经贸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 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,规范生猪屠宰行为,防止生猪疫病传播,保障人民身体健康,近日石泉县制定出台了《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暂行办法》。从管理机构、屠宰场、点设置、销售管理、罚则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。
 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,该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,下设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,明确了经贸、农业、食品药品监管、卫生、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在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中的职责。《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:屠宰厂(场)必须严格履行检疫手续,严禁加工出售病死猪肉和变质注水猪肉;对进场生猪要按照先检疫后宰杀再检验的程序,交纳税费,持纳税凭证加盖胴体合格印章,方可出厂对外批发和上市销售;对私屠滥宰,销售病害、注水、变质生猪产品的违法行为及在生产、销售生猪产品过程中的其他违法行为,经贸、农业、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。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石泉县全面加快县城背街小巷改造    2007-06-03 18:19
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泉县蚕茧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    2007-06-03 18:07
石泉县在安洽会上亮点纷呈    2007-05-08 20:44
石泉县在安洽会上亮点纷呈    2007-05-08 20:20
石泉县参加“西洽会”获利丰硕成果    2007-04-28 14:47
石泉县参加"西洽会"获得丰硕成果    2007-04-28 14:36
石泉县工作节奏快开头好喜呈新气象    2007-03-07 09:17
石泉县着力发展水产养殖 打造汉江石泉渔业品牌    2007-03-07 09:14
2006年石泉县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支出结构继续优化     2007-02-02 14:49
石泉县消费品市场稳步增长 零售额持续攀升    2007-02-01 10:07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 网站管理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  Email: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 内容组织:陕西省商务厅         联系人:王发合 电话:029-87291591   Email: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 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:国 华 电话:010-51651200-606 Email:技术支持人员邮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