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石泉县70岁以上老人的城镇居民将喜领保健保健补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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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10-27 15:48 文章来源:石泉信息网 |
| 文章类型:摘编 内容分类:新闻 |
“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策一出台,县上就很快有动作了,对我们七老八十的老年人的关怀也落到了实处。人老几辈,真想不到啊!”这是石泉县西街居委会一位李姓大爷逢人就情不自禁地说道。
又到九九重阳时,桑榆晚照开新景。石泉县创新工作思路,在执行省市为90岁以上老人发放生活保健补贴政策的基础上,10月30日,为全县首批500多名老人送上了一份节日的厚礼——在县人民广场将现场集中为70—89岁周岁的城镇居民发放了生活保健补贴专用存折和绿卡,其它100余名行动不便的老人的折、卡将由他们的赡养责任人(或监护人)、社区(居委会)、乡镇党政办(或街道办)负责人代领后并亲自上户送到他们的手中。
据悉,为确保城镇70%岁以上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顺利实施,细化了工作实施方案:一、县、(镇)党委、政府成立领导小组;二是扩大宣传覆盖面,做家喻户晓;三是严把程序责任关,由户主持户口簿自行申报,由社区(街道办)、居委会、派出所、乡镇政府签属意见,后由县老龄办调查、核实、审批、把关并张榜公示,完全公开接受各界监督,如无异议、无举报后,财政核拨专户资金,县信用合作联社制发分户存折,享受对象就可按月领取补贴金。该补贴实行动态管理,如户主死亡的,补贴金自然取消。补贴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,县财政每年将拿出40多万元用于该年龄阶段非农业户口且无任何社会保障居民每月50元的生活保健补贴金发放;上半年已为118名9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了生活保健补贴3.7万元,下半年生活保健补贴也已全部到位;近2000名离退休老干部养老金、医疗保险等按月足额发放到位。为让全县的老年人过一个愉快的节日,该县还组织开展了腰鼓、太极剑(扇)舞等多项老年才艺展演活动和尊老敬老模范村(户)、孝亲敬老名星评选表彰活动以及特困高龄老人走访慰问活动,来热烈庆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颁布10周年和我省第八个老年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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